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可以的。承担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溯及力。
三、违约金的性质
所谓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做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金钱给付性,它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由此可见,违约金具有约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违约金条款就不能生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具体的违约行为。
综上可知,对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并存,二者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
·诈骗500万判20年合法吗
诈骗500万判20年合法吗合法的,涉嫌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二、诈骗......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一、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男性被性侵构成犯罪,会涉嫌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但是,不构成强奸罪。在我国法律规定......
·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
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一、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不算的;但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
·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起诉后的程序一般都是需要先确定案件审理的期限,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受理如果案件符合立案规定......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一般是如何处罚的?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正常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
正常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
·持械寻衅滋事的界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持械寻衅滋事是指我国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对他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行为。我国对这类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不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