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之后如果中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肯定用人单位要支付这笔赔偿,而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看劳动者工作的年限,但对于这个赔偿一般都是在赔偿了工伤之后而给的另外一种赔偿,所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行合法的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吗?
      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吗?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就是说案件经过公安局侦查终结,构成犯罪移送到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


·不管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
      不管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其实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主要就体现在条件、材料、流程等等。那您知道个......


·怎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曾听闻无数这样的悲剧,因为一时的嬉戏打闹,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是......


·法律规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降低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刑罚已经失去了意义。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


·离婚怎么承担夫妻婚内债务2023
      夫妻婚内债务在离婚时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超过多少犯法
      《价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哄抬物价的价格如何确定,没有规定。只是对哄抬物价的行为做出了规定。突发事件的特定时期,经营者销售人民群众必......


·在很多诉讼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需要拿出证据
      在很多诉讼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件事情,特别是被告,因为他是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的责任。在我们的......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


·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才能更好的确权,这样不动产才能真正的属于登
      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才能更好的确权,这样不动产才能真正的属于登记者。但有的情况下,不动产是不需要登记的,当然也有需要进行登记的时候。那到底哪些......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商标不能提前续展,商标续展只能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开始办理,到期没有续展,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