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就像是在社会生活当中没有哪一对夫妻可以自动结婚的道理一样,自动离婚也是滑天下之大稽,充分显示了当事人对国家的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任何的了解。而且,不管对方对离婚的这件态度到底是怎样的,我们都不建议大家通过分居来消极处理婚姻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道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之一,只有进行了房屋交接,购房者才能正式入屋居住。但实践中,因交接而引发的纠纷却不在少数,其中有的人没有正确的处......


·缓刑转异地要哪些证明?
      缓刑转异地要哪些证明?缓刑转异地需要的证明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司法所所签署意见、县级司法机关审批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要实行社区矫正......


·法定送达方式有几种方法
      法定送达方式有几种方法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一、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


·民法总则代理包括了哪些
      民法总则代理包括了哪些我国民法上有一个词语叫做代理,简单的来说就是当我们由于自身的原因不能亲自完成某些事项时,就会找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


·在我国对于公司法人注销要多久
      在我国对于公司法人注销要多久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在工程立项后,会展开招标工作,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开标后,中标的单位要和发包人讨论工程承包各种事项。在双方谈......


·法院拖欠国家赔偿金怎么办?
      法院拖欠国家赔偿金怎么办?法院拖欠赔偿不给会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利用媒体等给法院施加压力。要确保及时支付国家赔偿......


·车子追尾判次要责任需要赔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特别容易就会出现追尾事件,我们一般都知道谁追的尾,那么谁就是负全部的责任,那么车子追尾判次要责任需要赔什......


·商标抢注的好处目的是什么
      商标抢注的好处目的是什么对于采取使用在先做为取得商标原则的对商标进行抢注一般出于以下几种目的:一种是抢注投机型,这种类型的抢注者一般只想同原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