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的话,还需要看这个伪证罪它的具体的行为表现是怎么样的,如果这种伪证的行为是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对于他人的名义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就会构成这样的名誉权侵权。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证人做伪证则可能构成伪证罪。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证人证言的作用是什么?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源、形成过程及内容,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经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证人这方面的规制还是非常严格的,主要还是因为证人他是了解相关的案件的事实,可以为我们的司法审判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如果证人不说实话的话,可能会对我们的司法审判的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是侵犯他人名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进看守所要多久才能放人?
      一、醉驾进看守所要多久才能放人?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


·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前都会与约定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才正式的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如果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想要辞职,却不知......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在公司并购中,支付对价的形式至关重要。不同的支付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综合权衡考虑,以确定效益达到最佳。企业并购需......


·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一、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婚后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除有约定的以外,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


·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一、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欠钱和被欠钱的关系,所有涉及到金钱的东西,行为人总是特别的在意小心,所以人们也都会通过订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