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婚内欠债离婚要怎么承担

婚内欠债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二、婚内债务分担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释法原理上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婚姻当事人借婚姻逃避债务而设立的制度。这些规定的基本法理是: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划分,只对夫妻双方生效,对外不能对抗债务权的债权主张。夫妻就共同债务对外互负连带责任,一方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在《婚姻法》中,充分体现了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夫妻在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同时也可自由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该约定对婚姻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如该约定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务人不能以债务人内部的约定来变更债的性质。同样,经法院判决、调解所确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也仅是对债务人之间关于债务份额的确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能变更夫妻共同之债的性质。因为作为审判组织的法院也不能借助公权利来干涉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益。不少人自然而然的认为,债务产生于夫妻结婚之后,那么这样的债务就一定是共有债务,而在离婚的时候,也就需要另一方承担部分。但其实婚后产生的债务,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既然债务的性质不同,那最终离婚之时,其实并不一定就需要另一方也要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2、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给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按子女......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我国对劳动者年龄是有要求的,但是每年都会有很多地方出现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什么可以界定为童工呢?很多人认为雇佣童工没有关系,但是真的是这样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会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定夺。《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发现专利受到侵权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起诉的第一步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专......


·二十万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二十万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一、二十万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二十万元的经济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是4300元,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要......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被告开庭缺席有什么影响?
      被告开庭缺席有什么影响?被告开庭缺席并不影响司法判决,只有犯罪事实成立就可以缺席判决处理,缺席判决,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


·2023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几年
      需要看案件具体情况。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幼儿园的学生嘴被划伤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幼儿园的学生嘴被划伤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一、幼儿园的学生嘴被划伤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幼儿园的学生嘴被划伤侵权责任有可能由学校、致使他人嘴被划破......


·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应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生活学习都是需要花钱的,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孩子考上大学后,由于学费较高,可能父亲就会拒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