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我国的公诉案件数量是要比自诉案件的多,而其中一些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当然部分自诉案件也是可以转为公诉案件的。要知道,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之一就是提起公诉,这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院在决定提起公诉的时候,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需要向与自己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越级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审判期间退回补充侦查有次数限制吗?
      审判期间退回补充侦查有次数限制吗?是有次数限制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一、概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


·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
      现在犯罪的分子越来越多,国家也对此做出了很多的法律规定,来处罪这些犯罪的人员,让他们得到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如果认罪......


·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


·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汇票背书是汇票转让、承兑和抵押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汇票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为了防止中间过程中出现伪造和欺骗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对......


·办遗嘱按件计算进行收费的吗?
      办遗嘱按件计算进行收费的吗?一、办遗嘱按件计算进行收费的吗?(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哪些
      信用卡诈骗行为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随着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信用卡诈骗行为......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


·开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


·工程款给了一半另一半不给怎么办
      工程款给了一半另一半不给怎么办?一、工程款给了一半另一半不给怎么办?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