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期:1990-02-26)
为了加强对邮电通信案件的管理,便于统计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一、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毁弃函件的,应予立案。一百件(封)以上,或者从中窃取现金和财物折合人民币(下同)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千件(封)以上,或者从中窃取现金和财物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二、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包件或者私拆包件从中窃取内件(以下简称窃取包件)的,应予立案。窃取包件十个以上,或者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窃取包件五十个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三、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或者毁弃电报的,应予立案。十封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五十封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四、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或者毁弃报刊一百份以上的,应予立案。一千份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五千份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五、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邮电款(即邮电营业款、邮政储蓄款、汇兑资金、报刊款、农话款等,下同)一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二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六、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者冒领用户汇款、邮政储蓄款的,应予立案。十笔以上,或者款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五十笔以上,或者款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七、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邮电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邮电款一百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末还的,应予立案。二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八、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电汇电报、汇票等,骗取邮电款的,应予立案。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九、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泄露通信秘密的,应予立案。窃取、泄露机密级通信秘密的为重大案件;窃取、泄露绝密级通信秘密的为特大案件。
十、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利用通信工具走私、投机倒把的,应予立案。走私、投机倒把物品价值在一万元以上,或者牟利二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物品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牟利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贩运毒品的为重大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为特大案件。
十一、盗窃或者以阻断通信为目的破坏国家一、二级通信干线、市话线路(包括电杆、电线、电缆、拉线、线担、隔电子等),造成通信阻断,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八十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危害后果严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十二、盗窃或者以阻断通信为目的破坏邮政、电信设备,致使通信阻断,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八十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危害后果严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十三、抢劫邮电营业厅(室)、邮政车、船,或者抢劫提送邮电款车辆、或者劫持提送邮电款人员的,应予立案。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元以上,或者致人受伤的为重大案件;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大案件。
十四、窜入邮电局(所)机房、话务室滋扰闹事,影响正常通信的,应予立案。阻断通信的为重大案件;阻断通信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者职工遭杀害,被强奸的为特大案件。
十五、橇窃邮电局(所)营业厅(室)、邮件库房(场地)或者金库、窃取邮件、邮电款、集邮品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八十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
十六、抢劫、盗窃邮件的,应予立案。抢劫、盗窃机密邮件的为重大案件;抢劫、盗窃绝密邮件的为特大案件。
十七、邮寄爆炸邮件发生爆炸、失火的,应予立案。发生爆炸、失火,毁坏包件十个以上,或者毁坏函件一百件(封)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上,或者职工受伤的为重大案件;毁坏包件五十个以上,或者毁坏函件一千件(封)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或者职工死亡的为特大案件。
十八、以营利为目的,伪造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等邮资凭证的,应予立案。情节严重的为重大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为特大案件。
十九、立案标准中的数额,含本数在内。
二十、其他邮电通信案件,可比照本立案标准中的相关条款,予以立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正安鱼塘征收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正安鱼塘征收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 1、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买卖双方头一次做交易,因为彼此不熟悉,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邀请见证人在场。那么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见证人和证人有何......
·一、双方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一、双方如何确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是每一个城市都要经历的,因为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土地不够用了就要征地。征地也不是让农民们白白损失,而......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
·法律规定摩托车脱审罚金是多少?
法律规定摩托车脱审罚金是多少?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了,不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使给合同的解除受法律的保护。所......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逐步增多,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您所关心的话题。那么,你们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么?在我国刑法上,未成年人怎么......
·新刑法264盗窃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法264盗窃罪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