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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

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二、承租人有哪些权利义务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一)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并取得合法收益。(二)优先购买权,即租期未满时,出租人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三)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四)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支付租金。(五)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六)承租的住宅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八)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九)非经房屋产权人许可不得转租;(十)租赁终止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多数时候交纳物业管理费都没有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来承担,而这也经常导致双方发生纠纷,就承担物业管理费的主体争论不休。按照惯例来看,很多时候就算没有约定,其实这个房屋是哪一方在实际使用,那么最终就由这一方来承担物业管理费。当然,最好双方还是做出明确的约定,减少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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