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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律师要做哪些准备?

开庭前律师要做哪些准备?
  
  一、开庭前律师要做哪些准备?
  
  开庭前律师要做的准备是包括收集跟诉讼主张相关的一些证据的材料,因为这样的一种证据的话,需要提交给法院来进行一个审理,当然有一些证据自己也是收集不到的话,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向法院来进行申请调查的,还有就是委托律师来处理相关的事项。如果是原告家属的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集与诉讼主张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2、如果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如果是被告家属的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围绕诉讼主张收集证据,证明原告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反驳。
  
  3、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当代社会一个诉讼活动需要准备的一些内容是非常之多的,比如说在开庭之前,对于律师来说,他需要进行一些案卷的整理,还有就是一些辩护词的书写法律文书,在此之前的话,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要基于会见当事人来得到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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