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分割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只要一方有参与还贷那么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财产,所以,在财产的分割上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属地自己的财产就应该要合法的索要,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那么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挪用公款都会被判刑,根据最高检察院的......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施工合同是施工安装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完成约定的施工和安装工程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认......


·一、喝酒开车出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喝酒开车出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规定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劳动争议发生的越来越多,而劳动者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是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案范......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一、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


·怎么鉴定为整容失败
      一般是起诉整容机构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别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遇到歹徒或者危险分子的时候,我们采取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有时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往往就是一线之隔,稍一不留神,我们本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