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
  
  一、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
  
  是可以中止的;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法院可以主动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即是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应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民诉法》第256条,《民诉法解释》第466条总结: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的。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7、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8、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9、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10、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执行一般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中止,法院中止之后不代表着案件可以结束,但如果想要恢复就必须要有合理的依据,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案件公平、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行政诉讼法》第四......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在我们工作了以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每个月我们都会缴
      在我们工作了以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每个月我们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而且因为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我们需要对相关政策......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分栏表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该财物拥有者暂时不属于业主,所以业主没有权利,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贷款,解除......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一、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


·吸毒驾驶所带来的危害有哪些?
      吸毒驾驶所带来的危害有哪些?一、吸毒驾驶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


·夫妻分居五年能判离婚不?
      夫妻分居五年不一定可以判离婚,分居只是说明双方的一种婚姻状态,并不是离婚的条件,法律上只规定了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感......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说到赔偿肯定是因为一方不履行合约导致产生违约条例的一种赔偿行为,他主要是合同生效之后,双方的关系就变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