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赔偿有哪些?

交通赔偿有哪些方面 赔偿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另一个则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就不能忽略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要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或者死者家属造成了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此时他们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我们说的精神损失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人身权有哪些
      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人身权有哪些特征人身权其实就是与公民人身相关的权利,这是与财产权相对应的,同时这也属于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在具体了解人身权......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


·2023个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个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六万但交过税的。这种情况主要会表现在收入波动大的人身上,比如一月份收入10000元,交了税,但全年收......


·作为消费者可能我们平时购买其他普通的商品
      作为消费者可能我们平时购买其他普通的商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提到一周之内可以无理由的退换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消费者肯定也是需要告知商......


·投敌叛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投向敌人,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一般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这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本身协议就是符合生效条件的,那么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可以生效。......


·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


·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合同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没有按时履行,那么......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要求?您都知道,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重的比较多的是它的人和性,所以在选定代表人的时候,会根据各自的意愿来进行选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