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吗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吗?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为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确切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以法院电脑系统记录的生效时间再过六个月计算。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官司并不是说败诉两次以后就失去了起诉的权力,但是,中间相隔的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像其他的民事纠纷二审判决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但解除婚姻关系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真的有新的情况,还是可以继续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


·一、江西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江西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
      交通事故右肩韧带撕裂能评残么?C.1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C.1.1 面部的范围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


·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在我国,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的时候,如果请不起律师,则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帮忙。通过法律援助,当事人能够得到免......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申请人须提供由委托机构盖章或签署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应优于原件。2.经翻译机构或组织确......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不管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彼此都是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的,尤其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但是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不同的,那么......


·辞退员工工资需要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