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在酒驾中,需要仔细区分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而一般说酒驾入刑,就是指其中醉酒驾驶的情况。但从目前的规定来看,机动车驾驶人员即使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也不一定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要是醉驾的具体情节比较轻微,同时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么对醉驾致人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若是犯罪情节轻微,同时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失信名单的夫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离婚也要共同承担。所以离婚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相同点有哪些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相同点有哪些?1、都属于狭义知识产权的范畴,即都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2、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
      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一、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不算偷税漏税;转让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取得的收入,应该与销售商品房一起进行......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而且我国设立的也有专门的检查、监督食品安全的部门。在政府高度重......


·婚内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婚内房产一般是指那种夫妻双方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通常也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对待处理的。因此,这样的房产在离......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如何处罚一、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理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依据......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的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往往也给网络诈骗有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有利证据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有利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