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信用卡诈骗与贷款诈骗区别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与贷款诈骗区别是什么?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1、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2、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对于信用卡和贷款诈骗都是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行为。信用卡诈骗一般,而贷款照片是使用虚假的相关内容来获得相关担保用虚假的相关内容来获得相关担保以此获取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两者都是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案例来进行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败诉的影响会涉及到个人信用吗
      民事诉讼败诉的影响会涉及到个人信用吗?在民事诉讼中,有胜诉方,就肯定会有败诉方,并且大多数人认为只要败诉就可能会带来什么影响,那么,民事诉......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一、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一、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给小三出具借条是否有效力,应当根据是否存在真实性的关系以及出具借条的意愿来进行判断。如......


·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注意哪些?
      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注意哪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在我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很多的刑事案件当中都需要有一定的期限规定,比如说起诉以及受理都是有一定规定的,......


·无证酒后肇事轻伤逃逸会判刑吗?
      无证酒后肇事轻伤逃逸会判刑吗?是否会判刑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不构成犯罪才不会判刑;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应......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简易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简易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发包方确定承包单位之后,会与其签署承包合同,签署承包合同的方式是多样的,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时间,会按照简易工......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