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二、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一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一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二)建立我国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进行认领,以确定亲子关系。而未经生父认领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认为二人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由此可见,认领是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是否有法律上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确立认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确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监护与抚养制度
  
  1、简化户口申报手续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一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基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考虑,必须简化程序和手续,如此还可以说是“享受同等权利”。
  
  2、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抚养制度
  
  笔者认为,在明确保护非婚生子女时,自然要明确其监护和抚养问题。这是从“非婚生”到“婚生”转变的应有之义。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给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条件。
  
  此外,对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用难以落实的现状,建议建立一套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
  
  虽然,在我国法律上给予了非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且也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给予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非婚生子女都是受到了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往往他们享受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享受到的权利并不对等,甚至在有些家庭视非婚生子女为耻辱,剥夺了他们继承其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融资担保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流程: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1、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填......


·未结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未结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一种保险,购买这种保险可以在很多方面比较便利。但是,缴纳社保必须是连续不能中断的,如果中断了就会......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房。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实际上有一部分人的公房的房产是闲......


·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


·管辖权异议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管辖异议复议的程序1、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发布时期:1988-07-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


·盗窃十几件内衣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情节较轻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不会判刑,如果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涉嫌盗窃犯......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工程质量保质期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中还可以细分出装饰装修行业工程质量保质期、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等方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