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几种?

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几种?
  
  一、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几种
  
  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要申请授予专利权,就需要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创造性,否则的话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对不同类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也不太一样。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而对另外两种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最长只能达到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财产分配: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夫妻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其借贷法律关系成立,除了应当具备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
      一、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另外,手里得......


·有遗嘱还能平分财产吗?
      有遗嘱还能平分财产吗?一、有遗嘱还能平分财产吗?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分财产,如果遗嘱中认定平分财产的,那么显然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起诉,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起诉,有什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


·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
      一、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


·一、醉驾180缓刑是否适用,?
      一、醉驾180缓刑是否适用,有哪些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