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乡镇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乡镇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乡镇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
  
  审查批准,领取了 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 房屋,证件名称: ,证件: 号,地籍: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 房屋搬迁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第四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已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签于
  
  农村的拆迁工作基本上都是在乡镇政府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完成的,包括拆迁补偿协议,这也都是乡镇政府部门提前就制作好的,村民们所有审查的就是拆迁补偿协议当中所拟定的拆迁补偿条款,跟之前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政策是否吻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民收入多少算偷税漏税
      一、公民收入多少算偷税漏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发现老公出轨如何让老公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


·一、在我国监护人等同于抚养权吗?
      一、在我国监护人等同于抚养权吗?抚养权并不等同于监护权。虽然享有抚养权原则上都具有监护权,但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种比抚养权......


·对于出租方以及租赁方来讲
      对于出租方以及租赁方来讲,什么方式才能让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我们想到的也就是出租合同了,那么宁波市房屋出租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根据有关规......


·商标续展费用包括哪些?
      商标续展费用包括哪些?一、商标续展费用包括哪些?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第一、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


·一、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标准是多少?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


·在现代社会
      在现代社会,喝酒应酬已经是生活常态了,所以酒驾问题也是屡禁不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于酒驾需要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来保障司......


·公司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公司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当某公司因为施工等原因欠下债务时,债权人就会选择与其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该确认书是对其还债的一种保证,应该按照规......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