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肇事死亡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死亡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肇事本身是属于过失犯罪,但逃逸就是故意逃避法律制裁了,关键逃逸体现了驾驶员对生命的漠视,这比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性质要恶劣的多。就算被撞到的当事人是当场死亡的,驾驶员还是应该尽自己所能处理后事,逃之夭夭也失去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为死刑犯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中,有可能对犯罪分子作出死刑的处罚,而这个时候,需要由专业的律师来为死刑犯作出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宽大处理。那么一般来件,应该怎么为......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该如何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1、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满8年如何计算?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满8年如何计算?1、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


·个人多少达到非法集资标准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水管购销合同范本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30是否有相关依据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30是否有相关依据我国地大物博的生态资源,其中隐藏着非常珍稀可以开采的,被公民所使用的铁、碳和其他矿物质资源等,与之伴随的就......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离婚纠纷指的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对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了解,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


·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特点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特点是什么一、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近年来,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