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辽宁2023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辽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和《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精神,各市(县)批准公布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此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在实施征地中不得降低补偿标准。2、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应另行补偿,补偿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订。3、依法征收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4、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职工安置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有关规定执行。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集体土地或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年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给予补偿。7、在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或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仍按原征地补偿方案执行。8、各市(县)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9、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10、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凡过去有关征地补偿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针对于辽宁当地的农村征地赔偿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公告来进行判断。国家只是对农村的征地补偿做出了大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的规定还是由地方政府的相关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当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地价和土地附着物的相关价值来进行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
      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一、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这需要看我国收养法是怎么规定收养孩子所需要的条件的。按照收养法的规......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


·行政拘留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一般不会超过24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


·一、醉驾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一、醉驾的惩罚措施有哪些?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不超过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最长年限的规定,应是具体赔偿情况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1、起诉是指公......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管辖法院公民的名誉权是不受他人侵犯的,而现实中因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纠纷不断发生。当事人如果要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那么首......


·拒绝履行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是不会无缘无故的拒绝履行合同的,当然经常和社会生活当中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这些商家们肯定也遇到过不少的奇葩。现在借了钱以后都明目张胆......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