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二、盗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三、盗墓分子可以判处缓刑吗?犯罪分子盗墓是否可以判缓刑,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认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是可以申请缓刑的。缓刑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的,必须在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罚,如果不符合缓刑条件的则不可以判罚。犯罪分子盗墓的犯罪事实决定了其司法判决的结果,根据司法判决的结果决定了是否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司法判决,所以如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严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显然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综上所述,有些犯罪团伙受到利益诱惑,开展盗墓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犯,其盗墓的对象是国家保护文化遗址的,则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当然,如盗墓的是一般人家墓地,触犯的是盗窃罪。对于盗墓团伙的主犯,刑法上最高可以判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伴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保障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工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


·司法鉴定后多久开庭 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接到法院司法鉴定结果大约多久开庭?由法院来决定,一般1个月左右。司法鉴定和开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说,司法鉴定是对专业问题的一种认定或固......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社保劳动合同期限吗
      社保劳动合同期限吗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1、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


·行政处罚复议的程序有什么?
      行政处罚复议的程序有什么?行政处罚复议的程序有什么?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