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话就可以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期间没有分割房产的,离婚以后分割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注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分割共有财产是有诉讼时效的。只不过,房产分割的案例可能要比您想象的复杂很多,因为有些是公产房,还有些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分割起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办理很多证件的时候都需要拍照片,拍照片的话就涉及到一个肖像权的问题,比如说我们身份证上面的照片。如果被他人非法的使用了,那么我们......


·谁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何购买?
      谁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何购买?公司为了融资,可以发行债券,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丶在于保证公正性,购买人......


·诈骗罪缓刑判决书标准是什么?
      现今社会快速发展,一些游手好闲,想要不劳而获的人总想寻找赚钱的捷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有属于诈骗行为......


·先行赔付责任在装修行业是如何实现的
      先行赔付责任在装修行业是如何实现的一、先行赔付的概念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


·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一、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这个在国务院规定的放假时间里,应该给予员工基本的工资,或者两方好好协商共度难......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


·拉皮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者......


·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甲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乙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可以收监执行吗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可以收监执行吗?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可以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