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一、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刑事责任
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民事责任
1、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车辆的具体情况,赔偿义务人有车辆驾驶人、车主。如果车辆属于单位,驾驶人是执行职务行为,则赔偿责任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如果驾驶人在驾驶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驾驶人追偿。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赔付;如果机动车购买了三责险及其他险种,各个险种也在相应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4、具体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注意什么
(一)赔偿项目的问题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死亡赔偿金的主张及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现代社会车祸如何导致人员死亡的话,必须要承担起一定的责任而不能够逃避,否则的话它就是一种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而且他这样的一种赔偿的话,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也就是在行政方面的话,他是有一个专业管理处罚法来进行要求的,还有就是有期徒刑的坐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
·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是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是多少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向其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公司清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
·劳动法宫外孕应休息几天
宫外孕又称异位妊娠,是比流产更严重的疾病,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
·个人房子失火国家有赔偿没
如果火灾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国家是不会进行赔偿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火灾烧毁房屋的,国家可以适当进行一些救助,但是国家没有赔偿义务。自然灾......
·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
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一、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肯定是需要版权证明的;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
·办理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机关虽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是这会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为了降低侵害成程度,需要按......
·一、法律规定工伤员工误工费谁支付?
一、法律规定工伤员工误工费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如何进行过错判断的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