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看当事人自己的诉求了,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了后当事人对此起诉到法院时,可以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出来,法院会根据诉求来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材部分。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在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对纠纷进行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这两种方法解决纠纷。二、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有几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裁决被撤销以后,等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如果没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仲裁裁决以后可以继续跟当事人协商,双方都能接受了的处理方案,但大多数人都应该在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就让法院审理本案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很多在职的女性加入到生育大军中。作为员工的准妈妈们除了合理调节工作和生活节奏外,还需要掌握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法对孕......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等诉讼案件,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是很全面,往往不知道在法庭上如何为自己辩护,那么律......


·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第一个步骤是起诉。1.起诉也就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对于对方的行为严重破坏到了夫妻的关系和感情,提出证据证明以......


·检察院审查批捕科的程序是什么
      一、检察院审查批捕科的程序是什么1、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因为著作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著作权纠纷的诉讼证据。另外,当事人还应该了解著作权......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征地补偿是对失地农民失去生活基础的一种补偿措施,国家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相关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日常......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拘役是否会开除
      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脑海当中是没有把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区分开来的,因为这些人好像觉得事业单位当中的工作人员也是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上......


·交通肇事罪立案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立案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规定是怎么样的?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