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降低。二、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若因为抗击疫情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必须服从。三、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企业要降低劳动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实施,对于疫情的发生已经被纳入此范围之内,只要与劳动者协商好双方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所以,劳动者的工资是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的,从而才能保障公司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一、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刑法》第234条规定;1、有意损害他人财物,三千元以内按照市场上的......


·究竟行政处罚由哪里实施?
      究竟行政处罚由哪里实施?您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要想发展进步的突飞猛进,就要从法制做起,从我们自身做起,在我国的行政机关中制定......


·如果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
      如果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一、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每家平台的规定不同,一般半年左右会被起诉。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1......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案件流程是什么?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


·酒后打架致人2级轻伤判刑几年?
      酒后打架致人2级轻伤判刑几年?1、打人致轻伤会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事判决下来后,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民事赔偿,此时可以在诉求中提......


·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指定监护人是否合理根据《意见
      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指定监护人是否合理根据《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


·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自然灾害,在救灾的时候,民政部门会下拨被褥、食品等救灾物资。这些特定物资是要专款专用的,不能随便挪用的,否则情节严重,会......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借款期限只是双方达成约定在规定的基础上使用款项的时间,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并且借款期限的构成也是不同的。不管是短......


·商标中对字体进行二次修改侵权吗
      侵权,如果对方已经将字体注册并取得授权,进行二次修改后无法形成明显的区别,且为相同抄的情况下,判定侵权。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包括:擅自制造他人......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配额。所......


·分居可以导致两个人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导致两个人自动离婚吗?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