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二、企业破产如何进行债权申报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但在破产的时候就需要按照破产法来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按照顺序来进行给清所有的工资和还清所有的债款,这样执法人员才会对外宣布正式破产,这样才能算是保障他人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也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


·工程质量惩罚条例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惩罚条例是怎样的?一、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当代社会,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一些违章的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一种违章行为就是违章停车,违章停......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2、营养费:30元/天3、护理费:76元/天,一般......


·经济纠纷被法院批捕算是有前科吗
      一、经济纠纷被法院批捕算是有前科吗?被批捕以后不算是有前科,因为批捕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除非法院的有罪判决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只有这样......


·一、有小孩一定是重婚罪吗?
      一、有小孩一定是重婚罪吗?未婚有小孩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的,例如男女双方未婚的,在未婚的情况下生小孩,是属于非婚生子,是违法但不是犯罪的,未婚生......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城镇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会征用不少的土地进行重建或者是扩建,原有......


·聚众斗殴跟着去了没动手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跟着去了没动手怎么处理?一、聚众斗殴跟着去了没动手如何处理?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具体情况如何确认,需要司法机关......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