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合法的,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它可以转让其权利,只要这种转让与《公司法》规定的在清算阶段公司行为的限制不冲突即可。转让的法律依据可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找到。
  
  《民法典》规定,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这就为公司原股东取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股东尽管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他是独立的与公司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那么,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因此,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同时,在转让时应考虑受让者所承担的风险,给予其适当的折扣优惠。
  
  
  二、注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如果公司在注销之前还有一笔没有结清的债权,公司都已经注销了,这笔债权其实应该按照当初各位原始股东的出资比例,意思就是按照股东的股份有几位股东分割了这笔债权。包括在债务的问题上也是一样的道理,主要是清算过程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劳动合同是必须要写明工资的情况;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


·在我国网络诈骗会累积金额吗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开玩笑的时候会说到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这句话有的时候运用到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我们个人觉得也非常的有道理,这......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父母离婚是可以给孩子进行改姓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第1015条规定,孩子是可以随父亲姓,也是可以随母......


·公民如何购买公司债券?
      公民如何购买公司债券?公民可以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设债券账户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除国债外,据最新统计,目前已在两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有292......


·商标遭抢注的话该如何处理
      商标遭抢注的话该如何处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


·面对现实生活中,自身的名誉遭受到他人通过捏造的事实进行诽谤的
      面对现实生活中,自身的名誉遭受到他人通过捏造的事实进行诽谤的情况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解决手段进行解决,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我们在通......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只要违法的辞退就需要给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采取监视居住可以多长时间
      采取监视居住可以多长时间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


·造成轻伤二级怎么赔付?
      造成轻伤二级怎么赔付?一、轻伤二级需要赔付的具体要求(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


·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什么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