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房屋过户税费要交多少

房屋过户税费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定的税费。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户行为,就得缴纳相应的房屋过户费,那么房屋过户费到底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一、新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二、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三、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一)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 (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乘年费率乘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乘年费率乘年限系数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乘贷款额。房屋过户税费与房产证的出证的具体日期和该房屋买卖的房产价值总额相挂钩。根据这两项内容,国土部门在收房屋过户税时才能对房产进行合理的计算。同时,老百姓在交房产税是也能提前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计算,有一个缴费的心里准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管辖裁定移送是可以上诉的,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罪,是指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事物资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一、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


·到底商标维权方案有什么?
      侵权方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有名誉侵权、姓名侵权、肖像侵权、还有最近常听见也是最经常发生的商标侵权。在这里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商标侵权。那么关于商......


·告一个人强奸罪必须具备哪些证据
      告一个人强奸罪必须具备哪些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


·老人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一、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