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一、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笔迹时间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男,汉族,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区镇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04年9月15日,王),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6年10月18日
二、笔迹鉴定举证责任是谁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确立了俗话为“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民事证据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相互推卸举证责任的现象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依法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举证责任的分担方式,将会对裁判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
综上所述,人们之间发生纠纷,如果需要对签字的形成时间鉴定,应当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处理。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书,在里面写清鉴定笔迹的具体要求,并阐述为什么要鉴定。鉴定机构受理后会通知其递送检材及相关材料,并展开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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