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

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 一、存单质押贷款概念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
   二、手续及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
   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
   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
   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银行放款。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 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 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我们在此提醒,16至18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必须提供以劳动为收入来源证明文件才可办理。另外不仅仅是贷款人需注意,放贷人也要注意所质押的存单是否为第三人存单,了解清楚后再放贷。若在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中还有无法解决的贷款问题,可向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专业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


·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我们都知道财产分割一般都适用于离婚的两个有之间,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财产也会平分,那么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首先非法同居本来就不受......


·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代理权限明确、代理的起止时间、代理事项合法等一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如果想维护己方的权利以及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多多......


·土地使用证名字怎么改?
      土地使用证名字怎么改?可以的,带身份证、土地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国土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巴南区征地补偿?(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


·一时的抗辩权有哪几种?
      一时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借贷合同中,作为合同一方的债务人来说,其依法享有抗辩权,可以针对债权人提出的主张进行抗辩,暂停合同执行,这是一种自我......


·父母去世后遗产怎么分配
      父母去世后遗产的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怎么得到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怎么得到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在离婚的诉讼过程当中提出对方支持这样的离婚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受害人被诈骗可要求什么赔偿
      受害人被诈骗可要求什么赔偿?被诈骗可要求对方赔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


·行贿者5000以下如何处理?
      一、行贿者5000以下如何处理?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来处理,5000元不构成立案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