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当你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时,解决问题的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但如果一件民事纠纷私下协商难以解决,选择去法院打官司往往就成了必然。可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这两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一、打官司的流程在准备打民事官司之前,如果你不准备聘请律师或其它人为你诉讼代理,那么你需要自己先对案件的诉讼风险进行评测,如是否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对方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如果你认为都无问题,那么就开始你的打官司之旅程,过程简要如下: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你认为有的证据你无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4、到了开庭时间,你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你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
  ,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你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你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你不准备起诉对方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你撤诉,然后给你一个裁决书,你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你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他连同你的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你要记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你就无法上诉。8、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给你,你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于是又进入一个复杂的执行流程。二、打官司的费用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个方面:1、案件受理费即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其他诉讼费用是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的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还要按规定或自行协商律师代理费及通讯、交通等费用,以及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要的合理费用。根据上文对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介绍,可以清楚的知道,打官司是一个很专业且复杂的过程。许多当事人选择自己来打官司,这样做不是不可以,只是作为非专业人士肯定是很难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当事人最好在打官司的时候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结婚半年离婚了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法庭申请调取证据的要求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法庭申请调取证据的要求民事诉讼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方式
      国家赔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受到损害的程度,并且这些损害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为标准,同时根据事实情况......


·注册资本过大有什么问题?
      注册资本过大有什么问题?一、注册资本过大有什么问题?1、注册资本越高,代表责任越高做一个假设,如果公司在经营期间破产或者倒闭,而本身却存......


·工地上包活都是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洗钱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广为人知的犯罪行为,字面上来讲洗黑钱是将脏了的钱洗干净的行为,但脏钱多指的经过一些不法的手......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转让生效是相同的吗?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员工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