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退回第二次侦查期限为多久?

退回第二次侦查期限为多久?
  
  一、退回第二次侦查期限为多久?
  
  补充侦查的期限应当是一个月。有人认为补充侦查可以是两次,每次期限一个月,两次期限则为两个月,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审判前羁押时间过长,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容易超过其应判处的刑期。故在刑事诉讼法中,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才规定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补充侦查的期限。因此,不管是一次补充侦查还是两次补充侦查,都必须依法在一个月内完成。如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不能查清犯罪事实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超期限怎么处理?
  
  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超期限的情况下,应当释放当事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三、二次退侦后多久到法院上诉
  
  二次退补后如果还是证据不足可以此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退补公安机关一个月返回检察院,审查起诉算延长审理也不超过四十五天到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回侦查一般是针对于证据不齐全才会做出的事情,一般对于退回有两次,但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每次为一个月,只要没有超过时间 ,那么就可以进行走正规定的流程而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一定要把握好时间才能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什么执行
      监视居住由什么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


·辞退未婚怀孕员工可以吗?
      辞退未婚怀孕员工可以吗?法律规定中提到的怀孕并没有说是结婚后怀孕还是"未婚先孕",可以说,未婚先孕的女职工也是在法律特殊保护范围内的。用人单位......


·被查到醉驾到检察院做什么醉驾到检察院此时检察院找
      被查到醉驾到检察院做什么醉驾到检察院此时检察院找你主要有两个事项:一是告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二是再作一份笔录,询问公安机关是否违法,落实前面的......


·沈阳市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沈阳市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一、沈阳市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按照下列......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刑法当中规定过失犯包括两种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管辖,而公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对公诉案件的管辖我国是作出了明确的区分的。那么职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


·一、村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
      一、村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村委会如果不给指定监护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官以判决的形式来确定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具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
      具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


·房产放弃继承后能直接过户吗
      可以过户,按照房屋过户流程进行办理手续。1、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持卖方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房产过户当事人的合法证明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