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如何举报?

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如何举报?贩卖野生动物可以到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举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关于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是: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的。二、贩卖野生动物未遂怎么判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实,如果人人都能够有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贩卖野生动物,种行为的法律意识的话,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肯定也会逐步减少的。破坏生态平衡所要付出的代价不是社会及人类可以承受得起的,所以,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有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出台专门的法律劳动法来进行劳动关系的规范,确保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醉酒驾车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醉酒驾车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劳务派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一、劳务派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劳务派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赔偿,因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待遇。《最高人民......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一、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满足满定条件就有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


·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盖章可以吗
      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盖章可以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平安车险退保有什么手续?
      平安车险退保有什么手续?一、保单原件这也是怎么自己在这家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的一个重要证据,这也是最为重要的车险退保手续,而且保单原件上面......


·变更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一、变更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1、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


·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哪个部门?
      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哪个部门?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有相应能力)所有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都应当由医师填写,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对于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中离婚,是否违约,需要根据约定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当事人存在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