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常见的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2、三者险,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保费价格根据保额的大小对应相应的保费,强推险种(不管其他什么险种不保,但是该险种必须投保,20万-50万是推荐价格,基本上 能应付大小三者事故)3、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围通字面意思,车上人员损伤锁产生的医疗费用,价格根据保额大小变化,一般在一两百左右,非推荐险种(一般情况下个人都有保以外伤害险,而且该险种必须是其他险种赔偿完后做的补充,所以不是很推荐,视个人情况购买吧)4、盗抢险,指车辆被盗后车辆的赔偿以及因被盗产生的车辆损坏、丢失的赔偿,保费根据车辆购置价乘以折旧率后的数值变化而变化,价格不高,非推荐险种(该险种非常适合常年在外地,无固定停车点、停车库的司机)二、车辆不投保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三、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既可以投保5万元,也可以投保50万元。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驾驶员除了交强险之外没有购买其他任何商业车险,这种做法也根本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制度,但是购买一些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确实对自己及他人来说也是一份保障,就像是刚开始驾车不熟练的时候,不计免赔险和第三责任险也是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
      虽然原则上夫妻在结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都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总是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个人取得的财产也是有......


·信用卡诈骗金额累加为巨大金额后会如何处罚?
      信用卡是一种基于民事主体的信用而设立的一种借贷制度,对于那些信用较好的民事主体,可以先透额支付,之后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还款即可,但是对于在现实......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2、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


·竞业禁止包括哪些种类
      竞业禁止协议不能因合同自由而限制处于劣势地位一方从事合法竞争的自由,要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与商业惯例、商业道德一并考虑,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能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拒不办理或者拖延缴纳保险费用,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员工都想......


·从被刑拘到批捕要多久?
      一、从被刑拘到批捕要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公司进入黑名单股东有什么影响
      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进入黑名单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


·刑事裁定书(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2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即法益已经发生实际损害,此时,原则上各共犯人都是既遂,而不可能成......


·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一、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因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打人被判刑出来会报复对方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