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2)发行本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公司决定开发某些项目之前,总该召开股东大会,要尊重一下各位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如果大多数股东对企业决定开发的这个项目存在着异议,经过几次讨论都不同意的话,企业是不能单独的开发这个项目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写法大都如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说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由于这个词语离我们的生活中较远,因此,为了帮助您对其做一......


·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分别指的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分别指的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分别指的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但是房屋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


·把汽车改装下会合法吗
      不会影响车辆性能的改装,不会违反相关法律,属于合法。车辆改装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车辆实际颜色是否与行驶证上登记时的照片颜色相符,车辆的实际技术......


·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因为家庭暴力行为,造成了很多原本恩爱的夫妻最终分道扬镳。在因为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


·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
      一、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


·对于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否可行
      对于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否可行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三分之二给女方是可行。根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


·离婚一方可以放弃孩子抚养义务吗?
      离婚一方可以放弃孩子抚养义务吗?随着离婚现象的普遍存在,离婚双方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离婚过程中比较麻烦的问题,有的夫妻双方为了得到抚养权争的头......


·行贿5万应该判多少年刑?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前一段时间对贪污受贿方面查的非常严格,我们生活中其实还有很多贪污受贿的现象,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是有相应的处罚的,对于行......


·人身损害起诉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起诉时效是多久,如何算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因人身受到损害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是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此时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