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2、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关于抚养权的确定问题,确实存在着明确的规定。首先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然,通常情况下,一般都是协商不成的。因此如果孩子他不满两周岁的话,那么原则上应当跟母亲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收财产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
      对犯罪分子进行没收财产处罚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对没收财产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毕竟,此时犯罪的仅仅是他一个人,而不能将其家庭的全部财产......


·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现在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我们猜不到的想法,有些人就会误入歧途,最终导致犯罪,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一个名词加做假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其房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


·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有何区别?
      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一直以来都是大众所普遍关注的话题。而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最近,我国已经有不少新的政策出台,我们所关注的农村社......


·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只有当事人才可以成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


·外村人落户本村的条件
      需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当事人户口迁入(出)的证明,其他证件及资料、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


·什么是亲子鉴定?
      什么是亲子鉴定?每个人都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无需申请,但是首先要明确您做亲子鉴定的的目的:1、司法亲子鉴定。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


·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吗?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


·涉嫌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