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房屋占有,还应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就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维权
开发商在出售期房的广告中,常常承诺房屋的入住时间。一旦发生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购房者维权特别难,因为开发商特别会钻合同漏洞。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详细约定:开发商应于某某期限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如届时开发商无法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延期交房是准业主们最头疼的问题,也是最常见最普遍的一类商品房买卖纠纷。要想知道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一定要先了解“如何认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如果遭遇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要知道“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维权”,并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以快速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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