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们在乘坐公交车或者地铁的时候,偶尔会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道义的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要及时上交,不能非法占用。作为拾到人,要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不能故意损坏,这一点和无因管理类似。那么,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是怎样的?
  拾得人发现遗失物,继而进行占有,此时遗失物即为拾得物。一般而言,拾得人对拾得物性质的认识,贯穿于占有的整个过程。不过,也有学者指出,“拾得人知其物为遗失物抑或以其为无主物,对拾得概念之构成,不生影响”。至于拾得人对于拾得物意图归还、还是意图侵占、还是意图为取得所有权而先占,均不影响“拾得”的客观事实的存在。拾得的客观要件是占有。依法律行为取得占有,是传来取得。
  “通常拾得之活动,属于无因管理,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管理之意思为之者,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之意思为之者,构成准无因管理。惟以为无主物拾得人,非无因管理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应区分为两种:构成无因管理的,为有权占有;不构成无因管理的,为无权占有,形成侵占或处于不法状态。
   二、遗失物须满足哪些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综上所述,拾到遗失物的当事人,有保管的义务,这其实就是无因管理。但是,如果其占用不还,及时是对遗失物进行保管,也不符合拾得遗失物的条件。这就是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并且,拾到人将遗失物归还给原主人后,可以主张在保管期间付出劳动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如果由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生的疏忽引起了医疗纠纷的话,那么千万不能使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和解,同......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房,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回去后细想觉得不安逸于是又想退房......


·判决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


·目前,许多年轻人都喜欢使用各式各类的聊天软件。微信作为一款聊
      目前,许多年轻人都喜欢使用各式各类的聊天软件。微信作为一款聊天功能的软件,在大众中的使用普及度非常之高。由于非常,便利短时间之类就获得了上亿......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二级轻伤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二级轻伤  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


·员工业绩10万判几年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


·湖北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湖北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随着湖北省城市建设的加快,征地工作也面临着极大挑战,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区位因素按照不同的等级指......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近些年,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发展比较迅速,作为建筑工程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造价也在不断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工程造......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一、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的结论是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依据......


·中国经济仲裁机构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经济仲裁机构的原则:经济仲裁是指发生了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专门的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