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追抚养费有时效吗?

追抚养费有时效吗?
  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
  
  1、离婚时,一方支付抚养费是不是按照工资的20%比例支付?
  错。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而有所不同,上海的标准为800—1000元,当然这是双方协议不成后由法院判决时依据的标准,如果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可能会有变化。
  2、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1)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②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对方同意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时,若不按照既定的方式、原则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在既定的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这也就回答了追抚养费有时效吗这个问题,在受伤时效内,如果没有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民事主体有可能失去胜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一、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侵犯肖像权的起诉费是多少
      侵犯肖像权的起诉费是多少?侵犯肖像权的起诉费是因人而异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什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如果对于债务主张权利举证分配责任应当是归属于......


·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


·一、醉驾110加事故怎么处理?
      一、醉驾110加事故怎么处理?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


·?
      ?一、交通事故人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时候,当我们的生命走向终结的时候带不走任何一样东西,而对于财产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处理方式有好几种,有法定的继承也有遗嘱继承......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一、区别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