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管制刀具的标准是什么 哪些属于管制刀具

出于对公民的安全负责,往往我们在乘坐一些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基本都会提醒乘客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上车。但对于其中的管制刀具,其实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具体的标准是什么,也不知道生活中究竟哪些属于管制刀具。针对这些问题,本站我们总结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管制刀具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或者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的各类刀具都是禁止随便销售的。对私自生产、销售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的轻重依法作出处理。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或者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的各类刀具。1.匕首,除需要特别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二、哪些属于管制刀具管制刀具包括如下:(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4)藏刀、腰刀、靴刀;(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可以说管制刀具是比较危险的,虽然不清楚行为人具体携带管制刀具出行的目的是什么,但为了安全起见我国禁止携带这样的物品上车。而要是发现有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此时是有权拒绝其上车的,情节严重的话也是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是有意伤人为什么也要判刑
      首先大家都知道只要是故意伤人,那就肯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难免牢狱之灾。那无意伤人,不是出于大脑意志不带目的性的,为什么也要判刑呢?这个要具体......


·什么是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
      有的人一看到交通肇事,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此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还要符合了其他的情形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因而交通......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


·刑法中规定的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刑法中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行为要件的,仅仅是有该种行为还是不够的,必须涉案金额或者是严重程度达到需要刑法控制的程度才会立案,这是为了更好的维护......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
      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一、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律师事务所部门,律师协会和司法局也需要对此进行管理。按......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


·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
      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书记员在开庭前准备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送达与接收当事人庭前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并及时如数......


·丈夫婚姻外生子属于重婚吗?
      丈夫婚姻外生子属于重婚吗?夫婚姻外生子不一定属于重婚,如果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则属于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司法鉴定轻微伤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因各种杂事而拌嘴,或者是起争执,更甚者发生肢体接触引起身体受到或大或小的伤害。这时候,就需要找相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一......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