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1、是劳动者( 劳动力所有者) 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 享有人身自由;2、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才能获取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生活资料。
  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学派、制度模式、理念观点与争论,尤其是其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立法、政策和经验,总结了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一般规律,并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探索了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制度和调整模式选择。中国劳动关系问题正在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敏感社会问题。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将渐呈国际化、市场化、单极化、易激化、社会化走势,而我们对处理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理论指导。本书的特点和创新,在于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理论、制度、模式、理念、实务及最新动态,为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立法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务实的操作性方案。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为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综合的视角和更为深刻的理解。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各国劳动关系的制度、政策比较。对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预防和应对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情况,具有广泛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建立前提有两个,首先劳动者必须享有独立的人格和主题地位,并且应当享有人身的自由,其次,劳动者需要向雇佣劳动者让渡自己的劳动的使用权,为雇佣者进行劳动,从而建立相互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对应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力,因此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是什么?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是: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


·辨认笔录签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相信您在影视剧中都有见到过刑事案件辨认的情形,类似于对尸体进行辨认,或者对和案件有关的文件,照片,资料等进行辨认,不同情形之下的辨认都起到了......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


·社团脱钩与不脱钩的区别
      脱钩,说明不是集体企业。不脱钩则;可能是下面三种企业类型:1.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就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律师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有什么不同?(一)在民事诉讼中,二者......


·公众责任险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公众责任险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疗费主要是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建......


·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
      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