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二、社保的上下限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三、如何申报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确切的说,是由上一年度的职员平均工资来确定的,相比较于个人而言,单位缴纳社保的流程是比较简单的,对于职员个人来说,可以将相应的资金交由单位,让其代替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跳过这一步,不进行判决财产问题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保姆虐待被看护的老人可能会涉及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援助吗?
      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援助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就有关条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但大多数夫妻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


·刑法中如何规定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
      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一、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赔偿,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


·货车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并不会区分是属于货车还是一般的私家车,此时的赔偿范围都是一样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了哪些内容吗?现在,我们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