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可以起诉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只要是民事主体受到的损害是由于国家机关,或者是国家机关职员的侵害,该公民就可以按照激动的规定,向当地的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国家赔偿的期限是怎样的呢?只要在确定自己可以得到赔偿,才能提出赔偿请求。
  
  一、可以起诉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是由国家机关所铭文规定的,在确定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请求得到赔偿。但是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在整理齐全证据之后,才能请求得到赔偿,否则即使提出赔偿请求,也是不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有哪些?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1、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


·民事诉讼在哪些情形下才能适用回避
      民事诉讼在哪些情形下才能适用回避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


·村委会干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村委会干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在村级组织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处......


·两次酒驾处罚标准具体?
      两次酒驾处罚标准具体有哪些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遗嘱的合法形式包括了什么
      遗嘱的合法形式包括了什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


·打架斗殴派出所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殴打他人或以这是对于他人的一些身体造成了伤害的话,那么公安机关会派出工作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处理。当然,构成犯罪也会按犯罪处理。这种情况下都......


·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


·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
      一,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


·偷东西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偷东西金额多少可以立案按照《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指什么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指什么?1、强奸罪,是指嫌疑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