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持刀抢劫量刑的标准

抢劫罪是犯罪者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刑法中对于抢劫罪的量刑有多种影响因素,比如抢劫金额、是否初犯、是否致被害者伤亡等。持刀抢劫是属于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之一。而持刀抢劫量刑具体是什么,请参照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刑法量刑内容。
   量刑起点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增加刑罚量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从以上来看,我国对于这类型的暴力犯罪打击力度很大,量刑很重,尤其是持刀抢劫量刑和这类型的持械抢劫的量刑。但是对于抢劫罪的判定不仅仅只有是否持械,还有是否为惯犯,以及涉及金额的数量。同样,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也有放宽减刑的条件,也体现了我国不只是依法治国,也也以人为本。最后我们建议,因刑法的量刑判断并不简单,所以若真有此类问题,最好向律师寻求帮助建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万千农民群众来说,土地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土地意味着经济来源,意味着人民家庭的生活保障,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权益。这就是《农村土地承......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哪些?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工程事故并不少见,而这些事故的始作俑者一般都是工程质量的问题。由此,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理过程必须......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原则上不行,幼师尽量以幼儿园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情形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找不到就提出辞职申请,三十日......


·不知各位职场达人是否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条款有哪些
      不知各位职场达人是否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条款有哪些?接下来让我们给您总结介绍一下,如果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也还有个可以参考的东西,不至于......


·哪些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法院进行判决,但是,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分割,法律规定有五种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是......


·侵权名誉权可以报警吗2023
      侵权名誉权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


·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法呢?不少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想要社会法制,就需要每个公民都做到遵纪守法,而往往有些人不顾法律,要触碰到法律的界限,那就会因此受到一定......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合同毁约一般不会双倍赔偿的。(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