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当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动产时,抵押权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以上是我们对于抵押权、抵押合同以及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的一些归纳总结。所以在进行抵押的时候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关于抵押方面的法律知识,来确保抵押过程的顺利进行,也未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
      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在住宅小区建设中,消防工程是重要的配套工程,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施工单位必须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流程是怎样的?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请书》......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技术性的难题,可以请专业的技术人员为企业解决该技术问题,双方会签订一份技术服务......


·婚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


·一、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


·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司法制度存在本身的意义,就是要让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通过我国法律的制度,能够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这才是法律真正的意义。但是在生活当中总......


·一、没有签名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一、没有签名的财产分配有效吗?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婚后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依法律的规定,婚后所购房产是归为......


·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
      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一、借钱方不承认借条怎么办?借钱方不承认借条可以和对方协商并且拿出相应的证据,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只要借条......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成立,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


·一、丧偶后公婆赡养费如何确定?
      一、丧偶后公婆赡养费如何确定?在立法角度考虑,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婚姻存续的基础上的。夫妻一方死亡,婚姻也就解体了。那么儿媳自然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