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二、哪些情况单位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综上所述,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很多,我国劳动合同法中都有规定。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结合员工的工龄和基本工资。这两者相乘就是员工可以拿到的补偿款数额。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计算补偿金的时候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
·刑事诉讼法告知期限在三日内的包括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法告知期限在三日内的包括哪些情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时限应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刑事诉讼法中规......
·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多少一年?
一、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方式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
·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存在以卖淫为生的现象,此种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气,且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会发现有些组织、......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什么?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被监护人的银行卡监护人可用吗?
被监护人的银行卡监护人可用吗?监护人无权冻结银行卡的。银行卡只有法律规定的部分司法部门有权冻结。但是作为监护人可以代理你办理业务,故而是可以......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对......
·醉酒驾驶电瓶车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电瓶车怎么处罚?现如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力度日益加大,您都有所耳闻。醉驾仿佛就是指醉酒开车。许多人认为像电瓶车这种不同于自行车又......
·用假公章签合同属于诈骗吗
属于诈骗。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线,以法治国会使国家安定,秩序井然,法律的不断完善是国家自身的不断完善,是进步与发展的体现,新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