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知识,我们从上文中了解到,考勤记录、登记表、工作证、其他工作者证词等,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进行证明,有了这些证明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可能会产生撤销赠与或其他子女撤销赠与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
·刑诉法二百六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了一个章节的内容做了阐述。作为被告,即使是犯罪情节恶劣,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一般来说,被告都会委托律......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一、变更合同价款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
·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
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一、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法律规定:(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
·企业破产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破产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一、企业破产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有哪些不同?一、代位权和撤销权:首先,代位权在中国《合同法》第73条中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1、犯重婚罪后潜逃的,法院会按照通常的量刑标准处罚,不会加重,也不会从轻处罚。2、如犯罪后自首或者如实供述犯罪......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怎么办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