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的关系是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名词让我们傻傻分不清楚,就一字只差,也会有大相近庭的解释。所以认识生活中一些“近义词”就非常的必要。下面我们要谈的便是这样一组词语,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听名字感觉也有区别,就是不能系统的说出一个所以然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学习。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的关系是什么?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超出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的费用支出,这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且此损失也与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应当进行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都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来补助的,其陪护人员不享受此项赔偿,这个标准能够与受害人当地的生活水准保持可比性,比较公平合理,在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间方面,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即住院的时间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在伙食补助费的实际认定上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是当地机关,就是是受害人所在地方;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最后还应当注意是“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住院伙食费的赔偿是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时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必要护理人员,虽然可以取得护理费,但是护理费是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的项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间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对其进行护理的亲属,在感情上倍受痛苦,在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应当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因此,受害人由近亲属护理,除按照规定可取得护理费,可以考虑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从我们刚刚所了解的资料来看,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从字面意思来看,两者所代表的范围有所不同,但从专业知识我们了解到两者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甚至一些人把两者化为对等的关系,所以,凡是还是要了解之后才能下定论,而不是凭直觉。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拘留后缓刑流程是什么?
      拘留后缓刑流程是什么?1、如果是一审法院宣判缓刑,宣判完了后,应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放出来;2、待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则进入执行手续,定期到派出......


·同责死亡还需要谅解书吗
      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谅解的,如何判刑要依据造成多少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合法吗
      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合法吗?有什么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仅包括有限合伙人,还包括普通合伙人,两者在企业对外债务的承担上是不同的,这是两者的本......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怎么划分?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怎么划分?一、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怎么划分?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第一条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一、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1、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


·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吗?
      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吗?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两者的区别如下: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


·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吗?
      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吗?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


·在如今我国
      在如今我国,结婚后因为一些大大小小的事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有的已经有孩子,但是有孩子后也许会有的家庭为孩子考虑不离婚,但是有的家庭就算有了孩......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