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冰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毒品在我国,对于人们的身体伤害是十分严重的同时,不仅控制了人们的身体,而且还控制了人们的心里。因此我们国家对于吸毒以及贩毒的行为是非常反对的。在刑法当中也规定了相关的罪名。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冰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一、在我国法规中多少冰毒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347条、第356条和第357条的规定,对走私毒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其中,“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大麻油5000克、大麻脂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000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吗啡100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g/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g/支规格的5000支以上;片剂25g/片规格的l万片以上,50g/片规格的5000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咖啡因200000克以上;罂粟壳200000克以上;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走私毒品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其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中国渗透或假道中国向第三国运输。中国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在中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中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首先我们要告诉您的是如果贩卖毒品的数量比较大的话,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其次就是贩毒或者制毒的集团的首要分子也会被判处死刑。最后我们给您介绍了一下相关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版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版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版权是作者对文学、摄影等作品所拥有的权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版权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实践中由于版权登记合同......


·老婆出轨离婚被情人抛弃自己是否有帮持义务?
      老婆出轨离婚被情人抛弃自己是否有帮持义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我国的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不得不说其实很多时候消费者都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经常遭受生产者、销售者等的损害,而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


·数额巨大退赃自首能缓刑吗
      不能。属于数额巨大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上
      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才可以的。因为没有结婚证属于计划外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罚款。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公司还未成立时,劳动合同应当与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签订。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对很多家庭贫困的人来说,支付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并不是简单的事,所以在发生纠纷后经常会因为无力支付费用而......


·黑客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黑客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具体的执行程序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程序没有规定,但不要......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


·神经病康复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
      一、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