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在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案件之事,很多犯罪分子在被判刑的时候都会附上一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适用。那么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事实上,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可以出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
  
  以下五种人不能出境: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定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般我们在电视中常常听到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说的都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人,这类罪犯所犯的罪行更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有必要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制裁措施。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何时开始起算?
  
  《刑法》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是主刑期间加上判决的刑期,比如说,某人被判决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那么实际上该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5年,主刑实施期间,罪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关押在监狱,自然不能行使政治权利。
  
  对于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这个问题,事实上,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说明。若是处于服刑期间,是不允许出国的,而且在很多国家,都会此有严格的规定,例如我们比较喜欢旅游的国家日本,就有严格限制,禁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入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据统计,我国现在的投资公司不在少数。有很多人看好私募基金这个行业。但是发行私募基金也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的,国......


·银融国际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
      银融国际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一、银融国际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不幸遭遇工伤后,单位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程序。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的伤残等级就得到了确定,接下来就是处理赔偿......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


·在网上被骗了,报警有用么
      有用,治安案件立案,最低标准是300元就可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1、有遗嘱的话继母是不可以继承房产的,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把房产留给继母,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房产......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很多朋友有过出租房屋或者租房的经历,租房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这其中可能就要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您可能会问什......


·新手有必要买划痕险吗?
      一、新手有必要买划痕险吗?1、首先,新车要买划痕险,因为大多数车辆是露天或是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身很容易出现被别人或别的车造成划伤。2、其次,划......


·关于事假的规定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补贴月份:6、7、8、9(共4个月)补贴标准:目前江苏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肯定或吊销驾驶证的,而且可能还会被按刑法处理。如果醉酒情况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将会吊销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